臺北分署辦理消防安全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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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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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地震災害的防治與應變」教育訓練
為落實預防火災、地震及其他災害之目的,並達到保障人命安全、減輕災害之目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分署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4款及該分署消防防護計畫,於104年11月11日辦理104年度下半年防災教育訓練(含自衛消防編組訓練)。防災教育訓練課程於上午9時10分至12時10分舉行,由全體同仁參加,邀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地震與人為災害防治組助理研究員柯明淳先生以「淺談地震災害的防治與應變」為專題,實施教育訓練;編組訓練綜合演練部分於同日下午2時起辦理。綜合演練完成,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通報表函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中山中隊松江分隊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