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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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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分署辦理消防演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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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專業教官講授防災教育訓練
消防局專業教官講授防災教育訓練


    為落實預防火災、地震及其他災害之目的,並達到保障人命安全、減輕災害之目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依據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4款及該分署消防防護計畫,於106年11月8日辦理106年度下半年防災教育訓練(含自衛消防編組訓練)。防災教育訓練課程於上午9時10分舉行,邀請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中山中隊專業教官實施教育訓練;編組訓練綜合演練部分於同日下午14時起辦理。綜合演練完成,自衛消防編組訓練計畫通報表函送臺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三大隊中山中隊松江分隊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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