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6月6日新北分署與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暨所屬中和、新莊等稽徵所召開第二次會議,共同研商「黃金案已扣押之案款是否發給移送機關及已查封之黃金是否予以變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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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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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與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暨所屬中和、新莊等稽徵所於114年 6月6日上午召開第二次會議,共同研商「黃金案已扣押之案款是否發給移送機關及已查封之黃金是否予以變價」。會議由新北分署黃分署長立維開場後,接續由新北分署承辦行政執行官針對案件口頭報告,與會人員另就相關議題充分討論,均達成共識,會議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