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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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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分署宣導-主動繳納汽燃費 避免損失250元手續費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1
  • 資料點閱次數: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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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13分署最近三年受理大量監理(含裁決)案件,光是去年105年度即高達551萬餘件,為實現國家債權及及深化執行此類大量之小額監理(含裁決)案件,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105年11月間建立「批次查詢義務人存款餘額機制」,由各分署就查得之義務人存款餘額發扣押命令。惟因銀行配合扣押,須自義務人帳戶再扣一筆250元手續費,因此屏東分署提醒欠費的民眾,收到傳繳通知時應儘速繳納,以免多損失250元手續費。
屏東分署表示,對於此類小額監理案件,該分署都會先發傳繳通知,請欠費義務人按期自行繳納,若逾期未繳才會扣押銀行存款,因此呼籲欠費民眾,若有收到該分署傳繳通知請儘速繳納。為方便民眾,除可逕持屏東分署傳繳通知書至各大超商繳費外,若超過傳繳期限,亦可至屏東分署刷卡或現金繳納,且屏東分署中午時間不休息,全天候均可受理費用查詢及繳納事宜。如有相關疑問可致電屏東分署(08-7366626)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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