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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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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111- 高雄分署參與111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機關(構)表揚活動」受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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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分署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於110年度進用身障人員,符合法令之「不得低於3%」規定,實際超額進用人數百分比為8.33%,為此高雄市勞工局於1111111日辦理111年度「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機關()表揚活動」,特邀高雄分署參與受獎,由王主任行政執行官姝雯出席擔任受頒人員,高雄分署也將持續推動進用身心障礙者,擔服相關工作,並改善硬軟體設施,以提供身心障礙者完善之就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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