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

114年 2月25日-3月18日新北分署首創機器人試行遞送新案及回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8
  • 資料點閱次數:11

       為減輕執行科各股人員頻繁至分案室領取新案及簽收回證之工作,新北分署首創機器人傳送公文書,於 1142 25日至1143 18日試行。透過事先於機器人建置新北分署辦公室配置地圖,並設定機器人行進路徑後,機器人即搭載層架依預定路線將新案及回證遞送至各股。到達時發出提示聲提醒執行人員新案或回證已經送達,執行人員取件後於操作面板點擊完成任務,機器人即自動前往至下一個停靠股別,俟所有設定之停靠點皆完成取件,即自動返回分案室待命。經測試,該機器人可精準閃避路人,遇障礙物無法前進時會發聲提醒,並可回溯各任務完成時間,方便分案室人員確認遞送過程相關資訊。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