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與臺北大學簽訂「法律校外實習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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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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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署張署長清雲(右)與國立臺
北大學薛校長富井(左)互贈紀念品
新北分署陳分署長盈錦(右)與國立臺 法務部陳政務次長明堂(中)與簽約儀式貴賓合影
北大學薛校長富井(左)代表簽訂協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於104年6月10日與國立臺北大學簽訂實習合作協議,共同開設「法律校外實習課程」。這是該分署繼民國100年間,與私立中國文化大學簽訂法律校外實習合作協議後,再度與國內大學合作,提供學生至政府部門校外實習的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