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與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法律校外實習」課程,計有實習生4人參與實習。實習課程為期6週,由行政執行官擔任實習導師,以1對1的方式進行指導,藉以推廣法律教育理論與實務結合,並宣導行政執行工作。
新北分署與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113學年度第1學期 「法律校外實習」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