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長信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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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網友您好:
歡迎您使用署長信箱,為妥適即時處理您的陳情,避免影響您的權益,請詳閱下列說明事項:
一、本署為法務部下轄機關,主要職掌關於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例:稅款、罰鍰、勞健保費、ETC通行費、代履行費用,或其他公法上應給付金錢之義務)聲明異議之決定及有關監督、審核、協調、聯繫等事項。而所轄13個執行分署主要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聲明異議之審議、處理及其協調、聯繫等事項。簡單來說,民眾欠繳各主管機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未履行,相關主管機關(移送機關)會將案件移送至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辦理強制執行。
二、本署與各級法院及檢察機關管轄業務有別,並非前述法院及檢察機關之上級機關,對之亦無管轄權。
三、如果您對於執行分署辦理行政執行事件有所陳訴,或就本署及所屬執行分署之行政措施或服務設施認為有待改善及寶貴之建議,請參閱下方說明,詳細填載您的陳訴事項及檢附相關資料,本署將依權責儘速並妥慎處理您的陳情。
本署業務 | 說 明 |
具體行政執行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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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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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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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非屬本署業務者,例如民事、刑事案件、民事執行、刑事執行事件、行政訴訟事件等,因本署無權責處理,建議您可參考下方說明直接洽詢業務主管(權責)機關處理,或利用法律諮詢資源,以獲得協助。
非本署業務 | 說 明 |
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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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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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執行事件 | 請洽詢管轄之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
刑事執行事件 | 請洽管轄之檢察機關或監所。 |
行政訴訟事件 | 請洽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 |
法律諮詢資源 |
請至法務部網站 按此連結。 瀏覽路徑:首頁/線上服務e點通/法律諮詢資源 |
五、署長信箱陳情之使用及本署處理流程說明。
1.認證信箱
◎填寫您的電子信箱及驗證碼後,點選《認證信箱》。頁面顯示《確認信已寄出,請至信箱接收認證郵件,完成認證作業》,請再點選《確定》。
◎請至您的電子信箱,信件主旨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電子信箱認證信》,開啟郵件後點選認證信箱之連結,完成認證後回到署長信箱頁面,你的電子信箱將顯示(已驗證)。
注 意 事 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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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寫意見內容
請依各欄位標註之說明及注意事項,填寫您的真實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非必要)、意見主旨、意見內容及輸入驗證碼,完成後點選《送出資料》。
註:*為必填(選)欄位,不能為空白(請勿輸入 < 或 > 或 ' 符號。)
3.案件成立
◎網頁畫面顯示《案件已成立,請至認證電子郵件信箱收取案件受理通知信》,請再點選《確定》。
◎請至您的電子信箱,信件主旨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受理通知》,開啟郵件後會顯示《陳情信件流水編號》,您可透過陳情處理進度查詢頁面輸入此流水編號與陳情信件時所填寫的個人電子信箱及驗證碼來查詢您的案件處理進度。
4.受理案件之處理
◎本署專責人員受理後,依行政程序法或相關規定交由權責機關(單位)辦理,並視情形以公文、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答復陳情人。
◎原則上,一般陳情案件之處理約為7個工作天,惟案情較為繁複或尚須轉請權責機關處理者,則依權責機關所訂之處理時限辦理,請靜待權責機關處理結果。
◎研考人員定期(每月)請承辦人員填報陳情案件辦理情形後,簽陳署長核閱,並管控追蹤處理情形。
★如果您的陳情事項屬於本署業務,請按下方↓圖示進入署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