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處理流程圖
說明:
您可親至本署提出書面,或以郵寄、傳真、電話或電子郵件提出,本署會有專人受理,並依行政程序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進行過濾。不屬本署權責範圍者,將以書面或言辭說明後即結案。屬於本署權責範圍者,將分文交由承辦單位處理,再回覆處理結果,或本署另函所轄各分署查明後回覆台端並副知本署後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