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6/30第三波全面強力執行「第三、四級毒品罰鍰、怠金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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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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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呼籲民眾遠離毒品並拒絕誘惑,如不慎涉入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者,更應積極參加毒品危害講習,才能有效根絕毒品之危害,避免陷入毒品的深淵,而不能自拔。更不要心存倖免,誤認毒品罰鍰及怠金不繳無所謂,不要輕忽政府掃毒的決心,希望義務人能主動繳納,如經濟困難得聲請分期繳納,以免增加強制執行費用之負擔。
該署響應行政院日前宣示,全力掃蕩毒品,以杜絕氾濫,向毒品宣戰,為落實政府公權力,提升該類案件繳納率,確保國家公法上金錢債權實現。對持有或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之義務人,繼106年5月16日、6月7日第一、二波同步專案執行後,再次祭出全面強力執行之手段,106年6月30日該署所屬各分署發動第三波同步專案執行,會同轄區警察局以實際行動,進行扣押財產、至義務人所在地現場勸繳,及查封動產、不動產。
此次全面性強力執行,該署所屬分署除第三、四級毒品罰鍰、怠金執行案件外,亦將結合非毒品但與毒品有關的執行案件,由各分署會同司法警察、國稅局及各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聯合行動,針對諸如電玩店、網咖等具有可能提供毒品之場所,嚴加查緝與執行,希望透過強力執行滯欠違反毒品裁罰案件義務人之財產,達到遏制第三、四級毒品氾濫之效果,為政府反毒決心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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