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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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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費、燃料費、ETC三合一大執法,一天入帳近6千萬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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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日前分別強力執行滯欠停車費、燃料費、ETC通行費案件後,行政執行署再出招,於今日(5月18日)合併上開三類案件,全國13分署同步強力執行,展現政府鍥而不捨,貫徹公權力執法之決心。 經各分署專案同步執行,徵起金額5,882萬餘元,查封車輛77輛(含遊覽車4輛、大貨車2輛)、聯結車頭1輛,另有查封不動產105筆及電腦主機螢幕、電視、冰箱、重機車等動產,成果豐碩。倘義務人再不繳納,分署將擇期拍賣查封之車輛及不動產、動產,以抵償欠款。 本次強力執行重點為全國13分署受理上開三類案件滯欠金額合計排名前100名及各類別案件滯欠金額排名前50名之義務人。前100名義務人中公司行號即占66名之多,主要為交通、客貨運、租車公司等有46名,其中又以汽燃費為大宗。滯欠金額最高的是一小客車租賃公司,尚欠燃料費達194萬餘元,彰化分署即通知義務人繳納,並將扣押存款及查封車輛,義務人此時才警覺事態嚴重,深知執行分署如進行強制執行,將影響公司信譽,旋即繳納,現已全部清償。 另滯欠停車費案件前50名之義務人,自然人占46名;滯欠燃料費案件前50名之義務人,公司行號占49名;滯欠ETC通行費案件前50名之義務人,公司行號占29名。 行政執行署指出,近年各分署上開三類移送案件劇增,雖曾分別3次專案強力執行,仍有義務人心存僥倖不繳,於是規劃此次專案,宣導民眾守法觀念,以實現公平正義及貫徹公權力,提高執行績效。 行政執行署提醒,義務人收到分署傳繳通知,應儘速繳納,否則,分署將進一步扣押存款、薪資、查封拍賣財產,必要時實施限制出境、聲請拘提、管收等強制手段,強力執行,促使義務人繳納,以保國家債權之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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