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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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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2.0 執行無距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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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2.0 執行無距離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成立已屆20周年,一直秉持「公義」與「關懷」二大核心價值,不論是小額案件、滯欠大戶案件,還是防疫裁罰案件等,均努力不懈的替國家收回稅費罰款,以實現公法債權。同時以同理心協助弱勢義務人,透過執行機關的關懷、轉介社福機關或轉介就業,並協助他們遵法繳納,在法令許可的範圍內給予寬緩執行,展現執行機關溫暖的一面。

據統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自90年1月至109年9月底止,總受理新收案件數達1億2,694萬6,789件,終結件數1億1,791萬1,878件,未結件數907萬6,089件,結案率達92.85%。至109年9月底累計徵起金額5,788億元,約可蓋10座臺北101大樓,或121座小巨蛋,績效亮麗。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對於滯欠金額龐大、蓄意脫產或惡意拒繳之滯欠大戶,均窮盡調查之能事,積極查證義務人可供執行之財產,並妥適運用法律賦予之各項措施。例如以公告獎勵民眾檢舉義務人行蹤、可供執行之財產、有無生活奢華或違反禁奢命令情形,於義務人符合法定要件時,依法辦理限制住居(含出境、出海)、核發禁止命令,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以促其履行義務,杜絕投機僥倖之心態。近期管收後徵起的案例,例如:新北分署一位74歲陳姓婦人,欠稅1,300萬元,故意不履行,將財產贈子脫產,經法院裁准管收20天後,由兒子籌錢繳清全部欠款。另一名溫姓義務人,賣肉羹賺上億元卻不願繳稅,7度遷移戶籍還脫產,經新北分署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獲准,管收9天後由家屬代為繳清1,259萬元。販售韓風潮服的網路名店「小二布屋」陳姓負責人,拒繳稅款,經臺北分署調查認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之情事,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次日義務人配偶即攜帶現金清繳稅款212萬元。另現任臺東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鄭姓理事長,擔任公司負責人期間,欠繳稅款,花蓮分署向法院聲請管收歷經2年抗告裁准管收,翌日鄭員家屬即繳清欠稅234萬元。

另外,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各分署亦全力動員,成立防疫執行專責小組,以及防疫裁罰案件執行之單一窗口,專股專辦,於收案後迅速調查義務人財產並執行,落實政府防疫政策。截至109年9月30日止所有防疫裁罰案件總計973件(總裁處金額:1億2,690萬415元),已繳納件數總計649件(繳納總金額:5,073萬2,981元),清償金額比率將近40%。本署所屬各分署受理移送之防疫裁罰案件,總計380件,扣除撤回或退案31件,實際執行件數349件(應納金額:5,493萬3,081元),已繳納204件(清償金額:1,340萬5,785元),清償件數比率高達58%。目前移送機關已裁處尚未移送執行之件數為624件(裁處金額:7,196萬7,334元),清償件數445件(清償金額:3,732萬7,196元),自繳率高達71%。

執行機關存在的目的,不是以績效為唯一價值,「執行有愛、公義無礙」才是我們的初衷,蔡部長也時時提醒執行同仁把「關懷弱勢義務人」作為最優先的思考,各分署已建立各項關懷措施例如:寬緩分期繳納期數、遇重大災害暫緩強制執行、建立轉介社福機構或就業機構、成立愛心社從事公益活動等。據統計,自101年4月迄109年9月底止,各分署辦理「轉介就業服務中心輔導就業」計1,159件、「通報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提供必要之救助」計2,435件、「轉介社福機構諮詢」計662件、「愛心捐款及關懷訪視」計1,350件,合計5,606件。

為達成國家賦予行政執行機關的任務與使命,全體同仁恪守職責,秉持「公義與關懷」之施政理念,持續強力追討滯欠大戶,以實現公義,並兼顧對弱勢者的關懷;針對大量小額欠款案件,則將恪遵比例原則,嚴守程序正義,優先採取寬緩執行措施;共創國家有稅收、機關有績效、人民有感動之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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