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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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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賀!行政執行徵起金額突破1000億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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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聞稿發稿日期:95年7月3日發稿單位: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第三組連 絡 人:李元康連絡電話:02-2341-0911分機227

行政執行徵起金額突破1000億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自90年1月1日成立迄本(95)年6月26日徵起金額已突破1000億元,高達1,000億0,130萬8,002元。迄本年6月30日止,則已達1千零6億餘元。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90年度累計徵起金額為59億4,583萬5,613元、91年度累計徵起金額為159億1,960萬4,631元、92年度累計徵起金額為191億8,935萬1,629元、93年度累計徵起金額為223億5,069萬7,488元、94年度累計徵起金額為257億4,842萬2,089元,執行績效在穩定提升中。而95年1月17日累計徵起金額才突破900億2,850萬餘元,於短短5個月期間旋即衝破1000億元大關,再創新紀錄。行政執行機關在五年六個月的期間內,僅支用政府約50餘億元經費,但挹注國庫1000億元收入,締造了亮麗的績效,成為政府機關企業化經營之成功範例。
由各執行處累計徵起之1000億餘元分析,其中以稅捐案件占最大宗,為746億1,315萬餘元,占74.2%,其餘健保案件153億5,551萬餘元,占15.3%,罰鍰案件40億7,866萬餘元,占4.1%,費用案件65億5,750萬餘元,占6.5%。
行政執行署除徵起金額持續提升外,更講求投資報酬率,以最少之成本,爭取最高績效之成本效益觀念,即計算每投入一元之成本可回收多少倍數之獲益。本署及12個行政執行處90年度有形效益之投資報酬率為9.25倍(即每支出1元,可收回9.25元)。91年度有形效益之投資報酬率為16.20倍(即每支出1元,可收回16.20元)。92年度有形效益之投資報酬率為19.58倍(即每支出1元,可收回19.58元)。93年度有形效益之投資報酬率為21.67倍(即每支出1元,可收回21.67元)。94年度有形效益之投資報酬率23.63倍(即每支出1元,可收回23.63元)。95年1月至6月有形效益之投資報酬率19.25倍(即每支出1元,可收回19.25元)。至於無形效益,如提高人民自動繳納之意願,強化行政權之功能,落實公權力之執行,均對社會產生積極正面之影響。
行政執行署所屬12個行政執行處,於民國90年1月1日正式成立,時值政府改造之際,為符合政府改造之精神,本署致力於各項制度之建構與推動,除要求執行程序應符合公平、合理及比例原則外,更以效率為核心價值,引進「企業化經營」理念,以「目標管理、績效評比」為業務推動方針,建立責任中心制度,期建立一個嶄新之企業型機關,使業務推動更為專業、有效,並樹立高效能政府之典範。由於執行處受理案件大量激增,95年1月1於大台北地區成立第13個行政執行處-士林行政執行處,有效舒解大台北地區之案件負荷,加速案件進行,徵起金額快速增加,短期內累計徵起金額即突破千億。
本署為強化行政權之功能,展現行政執行機關貫徹執行之執法決心,落實公權力之執行,針對各案件類型,善用法律所賦予之執行武器,靈活運用查封財產、限制住居或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等各種執行方法及強制手段,積極加強執行,已獲致卓越之成效,使社會大眾感受到政府貫徹公權力之決心,今後更將繼續努力,務期提昇執行績效,再創下一個1000億。
投資報酬率一覽表(doc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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