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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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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97年度行政執行處處長業務座談會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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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於97年3月6日,邀集所屬各行政執行處長,假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7段113號天母國際會議中心舉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97年度行政執行處處長業務座談會」。本次座談會除各行政執行處處長、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組室主管外,法務部施部長、法律事務司張司長清雲、總務司楊司長合進、人事處黃處長正義、資訊處陳處長泉錫均蒞會指導。本次座談會重點在於創新、效率及效能,並奉  施部長指示就強化行政管理、加強機關橫向協調、聯繫與合作及提升效能等3大中心主題、11項子題,請各行政執行處處長提出創新與突破的構想及檢討改進方法,期藉本次座談會各執行處能互為汲取新知,提升績效。

        於座談會中,法務部  施部長首先對各行政執行處96年度前三個月停分案,案件減少情況下,績效能夠突破歷年佳績,對執行同仁認真投入工作及各位首長有效領導的成果,表示肯定及感謝之意。

        施部長更提到此次座談會主要意涵有四:一、業務總體檢,即首長對業務熟悉度要有隨時被體檢的準備,也是考驗首長「危機處理」及「風險管理」的能力。二、業務要能創新、突破,例如:獎勵金逐漸被刪減、人力不足等情況出現,需要各位首長去思考解決,如何以有限物質、人力的情況下,將餅做大,提出「有機成長」的觀念,創造契機。三、觀念轉變,即「轉念」,思考如何創造效能、產能。四、「高點管理」,即站在一個高點位置,從各個角度去思考問題,解決問題。

        接著又提出領導者應具備的要件:一、要有高度,領導者的任務是成事而非只有做事,才能帶出有向心力、有士氣的團隊,領導者要站在高點,才能掌握所有情況,就是所謂高點管理,並能讓機關全體同仁井然有序、安於工作、善盡職責,將雁行理論功能發揮,機關才能繼續前進。二、願變革,變是生存系統不變的法則,談到組織有三種通病:1、容易失去自我;2、容易轉嫁怪責;3、目標弱化。管理學大師杜拉克說過,意即驅使你向前進步的是自己定的績效目標,而非長官、老闆、上司。在變的過程中,要創造系統存在價值。第三、能掌握,掌握就是管理力,充分掌握機關狀況,對有問題的同仁要採例外管理,予以掌握,更談到沒有不能用的同仁,只有不會用人的主管。四、肯行銷,首長體會行銷的重要性,系統存在價值被認同才有成就感,領導者必須是一位教練型的領導人,行銷對內是溝通,想辦法移轉員工的思考力,朝前進的方向思考,最後創造機關、首長及同仁三贏的局面。五、善盡責,就是隨時自我成長,管理學上彼得原理,每一個人最後會卡在一個職位上,成為機關負擔,機關也是如此,即能力面臨瓶頸,如何再突破,也是各位首長必須思考。還有一點是顧客的滿意度,包括外部為民服務態度、內部機關員工的滿意度,提出三米微笑原則。一位成功的領導者不外從這幾個面向考量,在這變與不變的時代,各位首長在面臨各種挑戰時,均能一一克服,希望未來績效更為卓著。

        本次座談會研討議題,遵照  施部長於法務部第1145次部務會報指示事項即:一、強化行政管理:包括:1、因應變革管理、提升優質組織文化。2、運用網式管理方式,善用各類人力等資源。3、加強行銷,落實風險管理觀念。4、案件之減量、清理,達到案件收支平衡目標。5、獎勵金如何妥善運用。二、加強機關橫向協調、聯繫與合作:1、與移案機關間。2、與相關機關間(含地方自治機關、法院、檢察機關)。三、提升效能:1、提高自繳率。2、強化實施拍賣成效。3、妥善運用公權力之強制手段。4、提升特專案件之執行成效。各行政執行處就前揭子題除提出書面報告外,並指定處長就較具成效事項或需加強改進事項分別於會議中提出口頭報告,使各執行處處長掌握政策方向,建立共識,突破業務瓶頸,再創執行佳績。

        另座談會進行前,特邀請國家安全局許局長惠祐就「談判技巧」作專題演講,與會聆聽人員包括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張司長、行政執行署林署長、蔡副署長、各組室主管、各行政執行處處長及行政執行署全體行政執行官,均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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