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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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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來開講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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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長來開講
 

1.行政執行署是個怎麼樣的機關?

 

2.以前公法債務都是由各地地方法院的財務法庭執行,那現在業務交由執行署和以往有何區別?又有哪些創新思維?執行署是政府的討債公司嗎?


3.行政執行署在政策面,如何協助國家平穩運作

 

4.對於惡意欠稅大戶,會怎樣執行?

 

5.強制執行有哪些手段及方式?

 

6.執行署可以減免稅金或其他移送的金額嗎?

 

7.如何養成民眾守法並具有公民概念?

 

8.民眾積欠稅費款項有無追訴期(時間超過了就不用繳)之適用?

 

9.執行署公文書怎樣分辨真偽?若收到後,應該如何配合?

 

10.如遇到經濟較弱勢的義務人會怎樣執行?

 

11.義務人的社會救(補)助款也會被執行嗎?

 

12.近年來執行署強力執行之案例可否簡述?

 

13.當收到欠稅(費)通知單,要如何處理(或如何行使權益救濟)?

 

14.民眾接到了行政執行署通知單,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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