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所屬機關最新消息RSS
- 31 經濟部水利署令:修正「經濟部水利署水文資訊申請作業須知」,名稱並修正為「經濟部水利署辦理水文資訊申請作業須知」,自即日生效
- 32 交通部公路局令:訂定「一百十四年交通部公路局執行公路公共運輸永續及交通平權計畫補助作業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
- 33 勞動部令:修正「取得華僑身分香港澳門居民聘僱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6條之1、第10條條文
- 34 農業部令:修正「違反遠洋漁業條例有關漁獲回報與實際卸魚量之差值規定案件裁量基準」第7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35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令:修正「堆高機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堆高機操作職類規範」,自即日生效
- 36 公平交易委員會令:修正「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涉及外國事業案件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37 訂定「雲林縣政府補助工會團體購置行政設備審查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38 修正「桃園市國民中學教師授課節數實施要點」第四點附表二。
- 39 修正「桃園市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第四點、第九點、第十點及第六點附表一。
- 40 訂定「嘉義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預付費用清理要點」
- 41 外交部令:修正「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設置條例實施前之駐外技術人員照顧辦法」第3條條文
- 42 修正「嘉義市教師節敬師獎勵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43 「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決算編製應行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
- 44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第一級第二級管制藥品限量核配辦法」第2條附表
- 45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9月27日金管證六字第0940004295號令,自即日生效
- 46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港埠檢疫規則」部分條文
- 47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IMO)所採納之「2009年香港安全及無害環境船舶拆解回收國際公約」,並訂定「國際危害物質清單證書」及「國際船舶拆解回收準備就緒證書」,就前揭公約之船舶檢驗及法定證書發給業務,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自即日生效
- 48 財政部令:核釋「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第1條之相關規定
- 49 內政部令:修正「公益出租人資格認定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50 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復運進口核銷電腦化注意事項」第2點、第3點、第5點規定、「復運出口案件查詢及核銷進口報單無紙化作業注意事項」第2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51 教育部令:訂定「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核定作業要點」,自114年9月9日生效
- 52 農業部令:訂定「農業部執行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措施辦法」
- 53 修正「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國有公用財產盤點實施要點」第五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54 新北市政府114年9月10日新北府法規字第1141749061號令:修正「新北市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案件獎勵辦法」第1條、第3條、第5條。
- 55 經濟部令:修正「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北分局編制表」等10個編制表,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56 教育部令:修正「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注意事項」第3點附件2至附件7、附件7之1、附件7之2、附件10至附件12,自即日生效
- 57 交通部令:修正「交通部公路局工程材料技術所編制表」,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58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令:訂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游泳及自救教學實施要點」,自114年9月9日生效
- 59 財政部令:核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之相關規定
- 60 勞動部、交通部令:修正「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