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所屬機關最新消息RSS
- 61 農業部公告:修正「百滅寧(Permethrin)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自即日生效
- 62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令:訂定「促進公私協力參與國家自然公園經營管理業務要點」,自即日生效
- 63 農業部公告:修正「達滅芬(Dimethomorph)農藥有效成分檢驗方法」,自即日生效
- 6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設置或營運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及辦理金融科技發展專案補(捐)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65 教育部令:修正「師資培育公費生公費待遇項目及標準表」,自114年8月1日生效
- 66 修正「桃園市公園維護管理績效考評要點」。
- 67 勞動部令:訂定「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支持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計畫」,自114年7月4日生效
- 68 修正「臺中市大眾捷運系統與地下街設施移設及連通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第十四條
- 69 內政部令:修正「核發英文戶籍謄本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
- 70 經濟部令:訂定「水文資訊收費標準」
- 71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廢止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7月14日金管證二字第0940122074號令、95年1月11日金管證二字第0940151934號令、95年5月26日金管證二字第0950111259號令、94年10月7日金管證二字第0940004420號令,自即日生效
- 72 訂定「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桃藝工坊文創基地使用管理要點」。
- 73 交通部航港局令:訂定「商港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妨礙船席調度或港區安全認定基準」,自即日生效
- 74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訂定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第2項之相關規定,自114年6月11日生效
- 75 衛生福利部公告:廢止103年12月26日部授食字第1031304312號公告「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自即日生效
- 76 勞動部令: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申請書表,自114年7月3日生效
- 77 農業部令:修正「農業部表彰林業及自然保育有功人員選拔要點」第4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78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衛生福利統計資料整合應用服務收費標準」第2條、第4條條文
- 79 交通部令:修正「使用國營航空站助航設備及相關設施收費標準」第6條、第7條條文及第15條附表
- 80 農業部令:修正「政府部門執勤犬照護管理規則」第6條之1、第8條條文
- 81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健康食品管理法所稱保健功效之項目」,自即日生效
- 82 考試院、行政院令:114年5月15日修正發布之「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第3條條文,自114年7月1日施行
- 83 交通部令:修正「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 84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健康食品之膝關節保健功效評估方法」,自即日生效
- 85 交通部觀光署令:修正「交通部觀光署導遊人員及領隊人員評量審議會設置要點」第2點、第3點、第6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 86 修正「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設置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87 「中央政府各機關執行立法院審查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與預算執行有關決議之應行配合注意事項」自即日停止適用
- 88 訂定「雲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遴選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 89 訂定「嘉義市政府危險化學物質管理及災害應變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自即日生效。
- 90 修正「臺南市政府表揚模範公務人員實施要點」,並自即日生效